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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輔導:估價方法及估價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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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估價方法

  房地產估價有三大基本方法,即市場比較法、收益法、成本法。其他估價方法都是上述三大基本方法的派生。

  一、市場比較法

  指將估價對象與在估價時點近期交易的類似房地產進行比較,對這些類似房地產的已知價格進行交易日期、交易情況、區(qū)域因素、個別因素等的修正,以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。市場比較法的理論依據是替代原理,適用于類似房地產交易實例較多的場合,在房地產比較發(fā)達的情況下,它是一種說服力較強,具有現(xiàn)實性,最常用的估價方法。

  二、收益法

  指預計估價對象未來各期的正常凈收益,選用適當的資本化率將其折算到估價時點上的現(xiàn)值后累加,以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。收益法適用于評估有收益或潛在收益的房地產。

  三、成本法

  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,扣除折舊,以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。成本法適用于房地產市場不發(fā)達,難以運用市場比較法的房地產估價,對于既無收益又很少出現(xiàn)買賣的公用建筑也比較適用。

  估價程序

  一、明確估價基本事項

  包括:

  (1)明確估價對象的實體狀況,如對土地,應明確它的地籍范圍和地籍號,以及坐落位置用途,面積、形狀等;對房屋,應明確它的坐落位置(門牌號碼)、結構、層數、面積、使用情況等。

 ?。?)明確估價對象的權利狀態(tài),如完全產權、已設定有某種他項權利的不完全產權,房屋的部分墻體的歸屬等等都必須明確

 ?。?)明確估價對象的范圍,如單純評估土地的價值,或單純評估房屋的價值,或評估一幢房屋中的某個部位等等,都必須明確。

 ?。?)明確估價目的,由于同一房地產出于不同的估價目的,其估價結果往往不同。所以,必須明確委托估價人請求估價的目的是什么,以區(qū)分不同性質的估價。

 ?。?)明確估價時點,某房地產的估價結果,是表示該房地產在某一個特定時點上的價格。因此,必須明確估價時點,如果不確定估價時點,房地產估價是沒有意義的。

 ?。?)明確估價報告交付的日期,交付估價報告的日期一般由委托估價方提出,也可由委托估價方和受理估價方協(xié)商確定,一般估價報告的作業(yè)日期為7-15個工作日。

  二、擬定估價作業(yè)方案

  主要是就估價所要做的各項工作作出日程進度安排,包括對估價作業(yè)內容、作業(yè)人員、時間進度、所需經費等的安排,以便于控制進度及協(xié)調合作。

  三、搜集估價所需資料

  由于估價對象和所采取的估價方法的不同,房地產估價所需的資料也不同。一般來說,所搜集的估價資料包括:

 ?。?)產權資料

 ?。?)房屋建筑資料

 ?。?)市場交易資料

  (4)土地資料

 ?。?)法律和規(guī)劃資料。

  四、實地查勘估價對象

  實地查勘是就估價對象的有關內容到實地查清核實,從估價對象房地產的實體構造、權利狀態(tài)、環(huán)境條件方面的具體內容進行客觀確認。

  五、選定估價方法計算

  在房地產估價中,對房地產價格的計算有多種方法,(如市場比較法、收益法、成本法)。在房地產估價時,宜用兩種以上方法進行評估,以求各估價方法之間的相互補充,印證。但在實踐中,因房地產的種類、所在地的實情、資料的可信程度等因素,多種方法有時并不一定能夠同時并用。在具體選定估價方法時,應根據估價對象具體情況,有條件用市場比較法的,應以市場比較法為主要的估價方法;收益性房地產的估價,應選用收益法作為其中一種估價方法;在無市場依據或市場依據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場比較法、收益法的情況下,可采用成本法作為主要的估價方法。

  六、最終確定估價結果

  對不同估價方法估算出的結果,應進行分析比較;經檢查確認無誤后,應根據具體情況,采用算術平均或加權平均的方法計算出一個綜合結果;在這個綜合結果的基礎上,還應考慮一些不可量化的價格影響因素,對該結果進行適當調整,或取整,或認定該結果,作為最終的估價結果。

  七、撰寫編制估價報告

  估價報告是記述估價過程、反映估價成果的文件,應當體現(xiàn)全面性、公正性、客觀性、準確性以及高度的概括性。估價報告應記載下列事項:

  (1)估價項目名稱;

 ?。?)委托方名稱或姓名和住所;

 ?。?)估價方(房地產估價機構)名稱和住所;

 ?。?)估價對象;

 ?。?)估價目的;

 ?。?)估價時點;

 ?。?)價值定義;

 ?。?)估價依據;

  (9)估價原則;

  (10)估價技術路線、方法和測算過程;

  (11)估價結果及其確定的理由;

 ?。?2)估價作業(yè)日期;

 ?。?3)估價報告應用的有效期;

 ?。?4)估價人員;

 ?。?5)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聲明和簽名、蓋章;

 ?。?6)估價的假設和限制條件;

 ?。?7)附件。

  八、估價資料歸檔保存

  完成并出具估價報告后,應對有關該估價項目的一切必要資料進行整理、歸檔保存和妥善保管。這樣做有利于估價機構、估價人員的估價資料積累和估價水平提高,同時也有助于以后可能發(fā)生的估價糾紛的解決,并且,有助于政府主管部門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對估價機構的資質年檢審查。估價資料的保存期一般應為15年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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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:2007-07-13 10:26    編輯:泛普軟件 · xiaona    [打印此頁]    [關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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