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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量管理工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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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量分析會議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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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質量分析會議的范圍、內容、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公司、車間、處質量分析會議和專題質量分析會議。

2.準則
2.1本標準對公司各部門召開的質量分析會、專題質量分析會做出規(guī)定及要求。
2.2質量分析會包括:公司、車間、處質量分析會議和專題質量分析會議。
2.3質量分析會應注重實效,必須做到:會前有準備,會議有決議,記錄要完整,措施要落實。
2.4各級質量分析會議要按期召開,以會議記錄為檢查依據。

3.質量分析會
3.1公司級質量分析會
3.1.1時間
公司質量分析會每季度召開一次,由總經理主持,質量管理處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行政負責人參加,并邀請顧客代表參加。
3.1.2主要內容與要求
3.1.2.1質量目標完成情況;公司質量動態(tài);產品質量狀況;監(jiān)督檢查、內外質量體系審核情況;對上次質量分析會決議的落實及措施的實施情況等。
3.1.2.2分析本季度發(fā)生的典型質量問題、批量質量問題以及存在質量隱患的原因。
3.1.2.3統計并分析本季度外場(廠)發(fā)生的質量問題,尤其是屬于本公司責任的,要重點分析,實施歸零管理。
3.1.2.4各車間、處負責人參照3.2.1、3.2.2條款,針對本單位在本季度所發(fā)生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報告。
3.1.2.5會議對公司質量現狀,發(fā)生的質量問題做出相關的決議,責成有關單位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。
3.1.2.6根據公司質量分析會議上做出的決議和要求,由質量管理處負責以會議紀要的形式發(fā)各有關部門和各單位實施。
3.1.2.7有關單位要及時貫徹公司質量分析會議精神和決議,結合本單位的問題制訂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,認真填寫《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》,在收到質量分析會議紀要后的5個工作日內報質量管理處備案,到期未上報的單位考核單位行政負責人。
3.2車間、處質量分析會議
3.2.1時間
車間質量分析會議每月召開一次,處質量分析會每季度召開一次,由單位行政負責人(質量第一負責人)組織召開。
3.2.2主要內容與要求
3.2.2.1檢查分析當月(季度)發(fā)生的產品質量問題、工作質量和本單位質量目標完成情況、檢查上期質量分析會制訂整改措施是否落實。
3.2.2.2對發(fā)生的質量問題,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并制訂整改措施。
3.2.2.3通報監(jiān)督檢查、內外質量體系審核情況及糾正和預防措施整改情況。
3.2.2.4質量分析會議記錄應完整,對制訂的措施的整改落實情況要有記錄。
3.3專題質量分析會議
3.3.1時間
在下列情況之一,應及時召開專題質量分析會議:
a)發(fā)生重大質量問題、嚴重質量問題及批量性質量事故;
b)嚴重違反《質量手冊》和程序文件要求,嚴重違反工藝紀律或質量管理體系有下降的趨勢。
c)一般性質量問題,必要時也可召開專題質量分析會議。
3.3.2主要內容和要求
3.3.2.1對產品實現過程、使用中發(fā)生的重大質量問題、嚴重質量問題,由質量檢驗處組織召開專題質量分析會,相關單位人員參加。
3.3.2.2對質量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有關管理過程的重大質量問題、嚴重質量問題,由質量管理處組織召開專題質量分析會,相關單位人員參加。
3.3.2.3對一般的管理過程和產品實現過程的質量問題,由責任單位行政負責人及時組織召開專題質量分析會,并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參加。
3.3.2.4分析原因,落實責任單位或責任人,必要時填寫“故障分析及糾正措施報告表”。
3.3.2.5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,提出對事件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。
3.3.2.6專題質量分析會應做好會議記錄。對重大質量問題、嚴重質量問題必須寫出專題報告或會議紀要,在會后五個工作日內上報管理者代表、部門領導和質量管理處,必要時報顧客代表。 rn本篇文章來源于PMC資源網公益網站能源管理系統
發(fā)布:2007-03-24 14:39    編輯:泛普軟件 · xiaona    [打印此頁]    [關閉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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